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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控股)(01298.HK)获延长豁免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2018年10月31日 19时45分 424

格隆汇10月31日丨天美(控股)(01298.HK)宣布,公司已获要约人告知需要更多时间以磋商配售事项的主要条款。鉴于豁免将于2018年10月31日届满,而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仍低于上市规则规定的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故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延长豁免,期限为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于2018年10月31日,联交所已授出延长豁免,惟须待刊发本公告后,方始作实。

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