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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科技(00646.HK)预计仲裁索偿聆讯将于2018年11月底前进行

2018年10月10日 22时14分

格隆汇10月10日丨中国环保科技(00646.HK)公布,公司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就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发表的保留意见,其与为数约2402.2万港元的应收款项的确认及可收回性有关。

公司已尽力于可能及适当情况下向中国政府跟进进展,于公告日期,公司发现,有关收回应收款项之部分完成程式已获完成,完成审核因此应获完成。然而,公司未能收到有关该项目之任何官方资料及北京首创应收款项之任何偿还。

公司持续尽力与北京首创联络以获取确认。尽管于2018年4月,公司已设法与北京首创进行有效沟通,但于公告日期,公司及核数师就确认未能与北京首创达成共识。

临近2018年6月底,与北京首创的成功沟通以及过去数月多轮谈判的努力似乎徒劳无功。北京首创与公司未能就应收款项的处理达成协议。因此,于咨询其中国法律顾问并仔细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后,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向仲裁委员会对北京首创提出仲裁索偿。公司寻求自北京首创收回应收款项及公司就收回应收款项而产生的所有仲裁开支及法律费用。

于公告日期,公司就仲裁索偿聆讯已支付一切仲裁委员会所要求的必要开支及费用,且北京首创已于2018年9月17日确认收到仲裁索偿,并准备据此为自身抗辩。于公告日期,聆讯日期尚未确定。公司于咨询其中国法律顾问后,估计聆讯将于2018年11月底前进行,并将持续约六个月。因此,公司认为,聆讯结果将于刊发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前宣布。

公司于咨询其中国法律顾问后,对仲裁索偿的裁决持乐观态度,因此对收回应收款项亦持乐观态度。就此而言,于公告日期公司无意就应收款项确认任何减值亏损。然而,视乎聆讯的结果,公司已做好准备于必要时安排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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