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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置业(02868.HK)与首创钜大(01329.HK)建议修订不竞争契据 取消地理划分的安排

2018年10月10日 18时53分

格隆汇10月10日丨 首创置业(02868.HK)与首创钜大(01329.HK)联合公布,2018年10月10日,首创置业(为首创钜大的控股股东)与首创钜大订立第二份经修订不竞争契据,据此,首创置业及首创钜大分别向对方作出不竞争承诺,以取代根据首份经修订不竞争契据所作出的不竞争承诺。

根据第二份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将会取消地理划分的安排,而首创置业及首创钜大的业务将根据将发展的土地及物业的用途以及商业模式而划分。

第二份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将于达成以下先决条件时生效:均已取得首创置业及首创钜大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批准;及首创置业独立股东及首创钜大独立股东分别于首创置业及首创钜大的股东大会上批准。

首创置业及首创钜大各自根据第二份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分别作出的不竞争承诺不适用于:由首创置业(或首创置业集团的任何成员)或首创钜大(或首创钜大集团的任何成员)于任何公司、私募基金或创投基金或房地产投资信托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少于30%的已发行股本或总股本权益,前提为:首创置业(或首创置业集团的任何成员)或首创钜大(或首创钜大集团的任何成员)于目标实体的年投资额须合计不超过首创置业或首创钜大经审核总资产(于彼等各自的最近财政年度之年报所公布)的15%;首创置业(或首创置业集团的任何成员)或首创钜大(或首创钜大集团的任何成员)无权委任有关目标实体的大多数董事或其决策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及有关目标实体将不会成为首创置业或首创钜大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报表将不会并入首创置业或首创钜大的账目;首创置业集团及首创钜大集团之既有物业项目;及首创置业集团或首创钜大集团收购或持有物业做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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