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3日讯,麦达斯控股-S(01021.HK)宣布,公司已委任法商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为代表律师,向公司前任行政总裁周华光发出律师函。
该函件声称周华光自2004年1月13日起受聘为公司行政总裁,直至其于2018年3月22日突然提交辞职信为止。周华光于2018年3月22日并无上班,亦无妥善交接其工作。此外,周华光拒绝交回其所用的公司车辆,直至2018年4月13日。
周华光自2004年1月13日起担任行政总裁,全面控制公司及其中国附属公司(统称“集团”)的日常管理。尽管公司职员确实记得周华光曾经休假,但周华光却无任何请假申请纪录。因此,周华光指称其身为行政总裁而被公司推定解雇,并据称是由于其并无收到到期应付薪金、并无发还已产生开支及有关其被取消累积假期的事宜而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被迫提交辞职信,属恶意中伤。
取消其累积假期乃经过讨论,周华光曾同意取消有关假期,以协助公司改善当时预测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由于周华光未能就其终止与公司雇佣关系的意愿发出所需的6个月事先书面通知,故周华光违反其于协议下的责任。
于2018年4月26日,公司核数师Mazars LLP知会公司,指其就公司与集团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发出的核数师报告,可能无法再加以依赖,直至彼等通知为止。公司核数师亦指出,其就截至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发出的经审核报告亦可能无法再加以依赖。作为公司行政总裁及董事,周华光明显失职。
此外,周华光曾根据集团经审核业绩索取年度花红。由于Mazars LLP撤回对于其发出的经审核报告的依赖,该所委托人要求周华光偿还截至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止财政年度其获发的花红。
下载格隆汇APP
下载诊股宝App
下载汇路演APP

社区
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