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0384.HK)公告,林雁玲已辞任公司的集团律师、公司秘书、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代表接受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授权代表,自2022年10月7日起生效。
董事会欣然宣布,陈颖琪已获委任为公司的集团律师、公司秘书、程序代理人及授权代表。
首页 > 事件详情
中国燃气(00384.HK)公告,林雁玲已辞任公司的集团律师、公司秘书、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代表接受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授权代表,自2022年10月7日起生效。
董事会欣然宣布,陈颖琪已获委任为公司的集团律师、公司秘书、程序代理人及授权代表。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