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当时港股互联网医疗股集体大跌。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目前引起了市场关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兼营第三方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误读,实际上大多数平台的第三方业务和自营业务分别由不同公司管理,新规如果成真,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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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当时港股互联网医疗股集体大跌。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目前引起了市场关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兼营第三方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误读,实际上大多数平台的第三方业务和自营业务分别由不同公司管理,新规如果成真,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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