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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松江(600225.SH):拟核销对4家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核销金额合计34.40亿元

2021年12月31日 20时49分

格隆汇12月31日丨*ST松江(600225.SH)公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核销对4家子公司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松江恒泰”)、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松江兴业”)、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松江集团”)、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松江置地”)的长期股权投资。

因松江恒泰、松江兴业、松江集团、松江置地经营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1日作出(2021)津02破53号之一、(2021)津02破54号之一、(2021)津02破57号之一和(2021)津02破5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以上4家子公司破产。鉴于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已无法收回,公司拟核销对上述4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销金额合计34.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