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7日丨贵州银行(06199.HK)宣布,李健强已提呈辞任该行(i)联席公司秘书及(ii)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该行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1年12月27日起生效。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自2021年12月27日起,魏伟峰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魏伟峰将协助该行联席公司秘书周贵昌获得上市规则第3.28条所指的”相关经验“及履行其作为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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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27日丨贵州银行(06199.HK)宣布,李健强已提呈辞任该行(i)联席公司秘书及(ii)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该行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1年12月27日起生效。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自2021年12月27日起,魏伟峰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魏伟峰将协助该行联席公司秘书周贵昌获得上市规则第3.28条所指的”相关经验“及履行其作为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