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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浪奇(000523.SZ):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文书

2021年10月18日 22时29分

格隆汇10月18日丨*ST浪奇(000523.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黄锦光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的案件材料,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害人,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黄锦光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害人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公司尚未收到犯罪嫌疑人黄锦光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的案件材料,对公司的影响暂无法预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