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华电视(08356.HK)公告,就建议的延长承兑票据及可换股票据到期日事项,公司经与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可换股票据持有人,沟通获悉,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倾向于向集团提供持续财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可换股票据到期日)。
同时,公司理解相关持续财务支持的批准需待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通过及完成其既定内部批准程序后方可作最后决定。根据目前获得的信息,公司预期中期业绩公告将于2017年11月24日前后于获得上述批准后刊发。
此外,公司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3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