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9日丨埃斯顿(02715.HK)宣布,因其工作安排,潘霈民已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委任的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规定,获委任代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公司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黄慧娴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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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29日丨埃斯顿(02715.HK)宣布,因其工作安排,潘霈民已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委任的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规定,获委任代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公司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黄慧娴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