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8日丨杭电股份(603618.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富春江通信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3424号),富春江通信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并在《无异议函》中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富春江通信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富春江通信集团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富春江通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7%;富春江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1%。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密切关注富春江通信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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