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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集团-W(09868.HK)旗下机器人业务“鹏行”完成9亿美元融资,IDG领投、腾讯阿里战略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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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24日丨小鹏集团-W(09868.HK)宣布,于2026年8月24日,公司、鹏行(于公告日期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鹏行重大附属公司、小鹏集团鹏行、投资者及高管认购方订立鹏行股份购买协议,据此,(1)小鹏集团鹏行有条件同意按总购买价2亿美元认购鹏行将予新发行合共9867.52万股鹏行A系列优先股;(2)投资者有条件同意按总购买价6亿美元认购鹏行将予新发行合共2.96亿股鹏行A系列优先股;及(3)高管认购方有条件同意认购(i)鹏行将予新发行合共4933.76万股鹏行普通股,总购买价为1亿美元;及(ii)鹏行认股权证,总购买价为123.35美元,该等鹏行认股权证附带权利可按总行使价5亿美元认购鹏行将予新发行最多合共2.47亿股鹏行普通股。根据鹏行股份购买协议拟进行的鹏行本轮股权融资由全球领先投资机构发起,并由IDG资本领投、高榕创投参投,同时获得腾讯及阿里巴巴两家战略投资者的支持。

根据鹏行股份购买协议,于鹏行股份购买协议日期起计4个月届满当日或之前,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其他时间,鹏行可按鹏行股份购买协议所载相同条款及条件,向额外投资者发行最多7,400,640股额外鹏行A系列优先股,总购买价为1500万美元(按投资者于额外交割时就鹏行A系列优先股所支付每股鹏行A系列优先股的相同购买价为基准),惟额外投资者须透过签立及交付鹏行股份购买协议的加入协议,作为投资者成为鹏行股份购买协议的订约方。

根据将就认购事项订立的鹏行股东协议,各投资者将获授赎回权,据此(其中包括),倘若鹏行未能于投资者完成认购第一批认购股份后7年内完成合资格首次公开发售,或发生其项下拟进行的任何其他触发事件,则各投资者均有权要求鹏行、鹏行重大附属公司或小鹏集团赎回、购买、促使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该投资者持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在外流通鹏行A系列优先股。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就认购事项而言,鹏行将于认购事项首次交割前批准并采纳鹏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由于鹏行并非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因此鹏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的股份计划,亦不受上市规则第17章的条文规限。

于认购事项完成及鹏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获采纳后,鹏行将不再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将成为公司拥有81.97%权益的附属公司(不计及可能向额外投资者发行的任何额外鹏行A系列优先股、因鹏行认股权证获悉数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现有鹏行普通股,以及根据鹏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能由小鹏集团鹏行转让的任何鹏行普通股)。假设(a)额外投资者认购最多7,400,640股额外鹏行A系列优先股、(b)鹏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计划授权限额已获悉数动用,且(c)鹏行认股权证已获悉数行使,则公司于鹏行的持股将进一步摊薄至68.41%且鹏行将继续为公司的附属公司。鹏行的财务业绩将继续并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鹏行预期将自认购事项中获得约9亿美元的所得款项(不计及可能自额外投资者认购7,400,640股额外鹏行A系列优先股而收取的额外1500万美元所得款项,以及可能自鹏行认股权证获悉数行使而收取的额外5亿美元所得款项),且该等所得款项预期将用于小鹏机器人业务的增长及扩张、资本开支及一般营运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