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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SZ):与饶河县人民政府签署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2021年05月20日 17时25分

格隆汇5月20日丨九洲集团(300040.SZ)公布,近日为了促进县域经济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饶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方:九洲环境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就双方在甲方所在地实施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方有意向在饶河县投资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要来源的清洁电力和热力供给项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挥优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国家能减排战略目标,甲方授权乙方甲方经济开发园区内规划建设本着“合作共赢”的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方在经济开发园区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1×260t/h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1×60MW的汽轮发电机组,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约40万吨,满足全县250万平米居民和商业提供清洁供暖和工业园区工业蒸汽需求。生物质电站投资概算总额5.4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规模以项目正式批复为准)。

乙方在经济开发园区内进行生物质热电联产备用热源建设,规模为260/每小时供热能力的燃煤锅炉,为保证生物质热电联产锅炉检修或出现故障完成供热接驳,不出现居民供热断供,保障居民供热需求,新建燃煤锅炉投资概算总额1.0亿元,(实际投资以项目正式批复为准)。

乙方在经济开发园区内同步投资新建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200t/d的垃圾焚烧线(机械炉排型焚烧炉)+5MW的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完成后每天垃圾处理能力为200吨,项目投资概算0.8亿元,甲方投资0.2亿元入股,垃圾处理费补贴参照周边市县补贴标准,按垃圾处理量比例调整,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实际投资及规模以项目正式批复为准)

在上述项目建设同时,乙方规划拟实施全县保护区之外的风电和光伏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参照《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方案要求》,规划百万千瓦级风光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7.2亿人民币。

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项目陆续投产运营后可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可再生能源电站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业,未来两年公司将在黑龙江省快速开展以生物质为原料的综合能源业务,形成1000万平米以上的“零碳”清洁能源城市供暖,打造出区县级的综合智慧能源体系,实现电、热、冷、汽、肥等多联产联供,率先实现部分县域实现“碳中和”,建设综合智慧能源体系将成为公收入及利润的快速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