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5日丨复星医药(02196.HK)公告,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芦沃美替尼片(商品名:复迈宁;项目代号:FCN-159;以下简称“该药品”)新增适应症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批准,本次获批的新适应症为用于2岁及2岁以上经系统治疗后复发或难治的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LCH)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本次新增适应症获批将填补相关罕见肿瘤领域的治疗需求,并进一步增强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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