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5日丨万成集团股份(01451.HK)公告,于2026年4月20日,周青及Ching Wai Holdings(作为卖方)与钟国强及L.V.E.P.(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周须促使Ching Wai Holdings出售,而Ching Wai Holdings须以法定及实益拥有人身份出售,以及钟国强须促使L.V.E.P.购买,而L.V.E.P.须购买销售股份,即7500万股股份,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6.69%。销售股份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及第三方权利,并连同于完成时其所附有的所有权利,总现金代价为6000万港元,相等于每股销售股份0.80港元。每股要约股份0.80港元的股份要约价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0日)于联交所的收市价每股1.230港元折让约34.96%。
紧接完成后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钟国强及钟丞晋合共持有147,572,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72.20%。此外,于本联合公告日期,钟国强及钟丞晋分别持有钟购股权及钟丞晋购股权,有关购股权赋予彼等认购合共1,960,000股新股份的权利,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96%。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1、13.5及26.1,要约人须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所有要约股份及注销所有要约购股权。要约将向要约股份持有人及要约购股权持有人作出。
要约人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由钟国强全资实益拥有。钟国强为执行董事兼集团行政总裁。彼主要负责指导集团的整体管理及制定策略并监督业务营运。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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