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7日丨丽新发展(00488.HK)发布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实现营业额25.84亿港元,同比增加1.4%;集团经调整 EBITDA(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为3.79亿港元,同比减少23.3%;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11.67亿港元,上年同期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1.18亿港元。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为约11.67亿港元,而去年同期则为净亏损约1.18亿港元,主要由于回顾期间内(i)丽丰集团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T1)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主要为T3)而产生亏损;(ii)集团的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及(iii)合营公司物业公平值亏损及减值亏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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