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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风新能源(00527.HK)4月1日起停牌 待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

2021年04月01日 09时44分

格隆汇 4 月 1日丨瑞风新能源(00527.HK)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则联交所通常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该暂停通常会持续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包含必要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因此,目前预期公司股份将于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公司刊发有关2020年年度业绩的公告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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