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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600548.SH):深投控拟转让湾区发展全部71.83%权益予公司

2021年03月15日 18时01分 2

格隆汇 3 月 15日丨深高速(600548.SH)公布,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2021315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产业布局,深投控拟将其拥有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全部71.83%权益转让予公司

20171229日,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签约收购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合和基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合和基建为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业务,目前拥有广深高速公路和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部分权益经全面要约和配售后,至2018918日止深投控拥有合和基71.83%权益合和基建于2019430日更名为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谅解备忘录》,深投控公司进行交易,以最终实现将其拥有的湾区发展全部71.83%权益转让予公司公司于《谅解备忘录》签订之日5日内向深投控支付港币1000万元的诚意金,获得湾区发展权益转让事宜的排他性权利,深投控在《谅解备忘录》签订之日起6个月(“排他期”)内,不得与第三方商谈湾区发展权益转让事宜。

双方将就湾区发展权益转让涉及的具体作进一步的商讨,包括签约主体、具体标的、具体方式、交易价格、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履行或豁免、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程序的履行、现有债务的承接等事项若双方无法在排他期就湾区发展权益转让的方案达成共识并签订最终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转让协议谅解备忘录约定的所有义务将被终止或解除,深投控向本公司全额返还诚意金若任何一方违反《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守约方可没收诚意金或者获得双倍诚意金的返还。

深投控与公司湾区发展权益转让事宜签署《谅解备忘录》的主要目的在于迅速抓住深圳推动国企改革以及完善产业布局的交易机会,以实现获取优质收费公路资产,扩大收费公路业务规模和盈利基础的目标。

若该项交易得以落实,公司预计其可能将构成公司的一项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关联交易且需要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主体的内部决策以及政府机关、监管部门、有关银行及相关方的批准或同截至公告之日,除了上述“排他期”和“诚意金”的条款之外,深投控与公司还未就湾区发展权益转让的具体事宜形成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其他重大约定湾区发展权益转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若公司最终完成了湾区发展权益的协议受让公司可能需要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6.1就湾区发展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公司收购的目标股份除外)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公司拟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附注6(a)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豁免严格遵守强制性全面要约义务。该项豁免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受让湾区发展权益事宜是否会触发本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进行强制性全面要约义务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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