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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02727.HK):控股股东拟以所持公司A股及其孳息为标的发行可交债

2021年03月09日 16时41分

格隆汇 3 月 9日丨上海电气(02727.HK)公布,有关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的通知,电气总公司拟以所持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根据电气总公司于2020年1月7日获得的上交所《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1号),电气总公司可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此次可交换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2020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募公司债券证监会批覆、私募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无异议函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暂缓计算,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和2021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监会批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无异议函有效期2021年起恢复计算",《无异议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7日。此次可交换债券分期发行,该期发行为第二次发行,2021年第一次发行,电气总公司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

电气总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质押专户」)的申请文件,并拟于质押专户开立后将持有的不超过2.55亿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以办理质押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此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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