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2 月 8日丨太和控股(00718.HK)公告,联交所已同意,于完成收购事项(即分别收购中国锦州及广州购物中心业务)时,公司将能够达致上市规则第13.24条项下的规定。
待股份购买协议先决条款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后及假设完成按现时计划于2021年四月发生,公司将于完成时能够维持足够营运水平,以维持股份继续于联交所上市。
鉴于上文所述,上市委员会就决定将进行复核现推迟至2021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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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 2 月 8日丨太和控股(00718.HK)公告,联交所已同意,于完成收购事项(即分别收购中国锦州及广州购物中心业务)时,公司将能够达致上市规则第13.24条项下的规定。
待股份购买协议先决条款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后及假设完成按现时计划于2021年四月发生,公司将于完成时能够维持足够营运水平,以维持股份继续于联交所上市。
鉴于上文所述,上市委员会就决定将进行复核现推迟至2021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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