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8日丨吉华集团(603980.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萧然工贸发来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获悉:
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85.8万股股票经公开拍卖,其中3347万股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现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申请将上述流拍股票以一拍保留价2.03亿元抵偿本案部分债务。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47万股股票作价2.03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抵偿部分债务。(二)、解除对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47万股股票的冻结。(三)、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缴纳费用。
2、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69.4万股股票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在第一次公开拍卖中,买受人张珊珊(公民身份号码330206198307200026)以最高价人民币4051.54万元竞得,并已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69.4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张珊珊(公民身份号码330206198307200026)所有。(二)、买受人张珊珊可持本裁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三)、解除对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华集团(证券代码603980)669.4万股股票的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526.0965万股(包含5105.8万股已经司法拍卖成交或已经司法裁定,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7.89%。萧然工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89%。本次被司法裁定的股份为萧然工贸持有的4016.4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本次司法裁定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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