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拉夏贝尔(06116.HK)回购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存较大差异 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2021年01月20日 22时18分

格隆汇1月20日丨拉夏贝尔(06116.HK)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邢加兴及段学锋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2019年1月16日,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的公告。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拟回购价格区间为7.31元/股-13.50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用途为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预案。

2019年8月29日,公司披露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鉴于公司A股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情形,拟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一是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之回购用途”。二是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0,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拟回购金额为4000万元-8000万元,用于股权激励的拟回购资金为500万元-10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回购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三是回购数量调整为不少于370.37万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拟回购数量不少于296.29万股,用于股权激励的拟回购数量调整为不少于37.04万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回购数量调整为不少于37.04万股。四是对回购期限作出调整。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用途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0年1月15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3,573,200股,回购金额为20,009,946.00元。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均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未达到回购方案金额下限。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将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9月21日,回购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9月21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3,573,200股,回购金额20,009,946.00元,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0年9月30日,公司公告终止本次回购。公司回购股份均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金额占该部分计划金额下限的50%,占整体回购计划下限的40%,且公司未实施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回购。

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且经延期后仍未按计划完成回购,影响投资者及市场预期。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邢加兴(职务任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2020年2月3日)、段学锋(职务任期为2020年5月8日至今)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披露和实施,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5条和《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第16.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邢加兴、段学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