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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01513.HK):董事会批准丽珠生物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

2021年01月11日 18时00分

格隆汇 1 月 11日丨丽珠医药(01513.HK)公布,2021年1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重组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董事会订立进一步协议,以使重组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生效。根据该授权,董事会于2021年1月11日批准《关于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的议案》,以实现重组框架协议项下丽珠生物拟进行的股权转让与增资。

为实现此次股权转让,于2021年1月11日,公司与健康元分别与丽珠香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及健康元同意分别以人民币2431.629万元(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275亿元)及人民币2336.271万元(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225亿元)的价格向丽珠香港收购丽珠生物51%及49%的股权。公司及健康元将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此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及健康元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丽珠香港指定的银行帐户,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在其他时间支付的除外。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丽珠生物将分别由公司及健康元持有51%及49%。

为实现此次增资,于2021年1月11日,公司、健康元、丽生聚源与丽珠生物签订了增资协议。据此,丽珠生物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6666.6667万元,增加部分由公司、健康元及丽生聚源按照持股比例以每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对应每人民币1元认购,其中:(1)公司认缴人民币17850万元的出资额;(2)健康元认缴人民币17150万元的出资额;及(3)丽生聚源认缴人民币6666.6667万元的出资额。

此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与健康元将增资协议约定的全部认缴出资额支付至丽珠生物指定的银行帐户;丽生聚源根据丽珠生物制定的新子公司股份激励计划规定时间另行支付,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在其他时间支付的除外。

此次增资完成后,丽珠生物将分别由公司、健康元及丽生聚源持有45.90%、44.10%及10.00%。

重组实施还需根据各方後续签署的相关文件逐步落实和推进,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完成情况取决于工商变更登记、银行付汇程序、境外减资程序等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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