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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SZ):收到大连市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

2021年01月07日 15时51分

格隆汇 1 月 7日丨獐子岛(002069.SZ)公布,2020911日,证监会网站发布《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20206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大连市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大公(经)调证字[2020]32号。通知内容:“......我局侦办的大连獐子岛集团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现予以提示相关风险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的规定,相关股东股份减持须遵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