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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SZ)拟与基立福国际签署独家代理协议

2021年01月05日 20时51分

格隆汇 1 月 5日丨上海莱士(002252.SZ)公布,2019年3月,公司与Grifols,S.A.(“基立福”)等签订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上海莱士应被指定为基立福在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的产品在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商。同月,基立福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相关承诺,基立福将指定上海莱士为基立福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内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的独家经销商。

近日,公司拟与基立福控股子公司Grifols International, S.A.(“基立福国际”)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基立福国际将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同路医药”)、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为独家经销商。自协议生效日起,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上海莱士及基立福国际认可的其他方在指定区域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

此次授权产品为:(1)Instituto Grifols的产品:Grifols人血白蛋白(Human Albumin Grifols)20%,50毫升;(2)GrifolsBiologicals的产品:阿白素(Albutein)20%,50毫升、阿白素(Albutein)25%,50毫升;(3)GrifolsTherapeutics的产品:血浆蛋白(Plasbumin)20%,50毫升、血浆蛋白(Plasbumin)25%,50毫升。

该协议生效日为(1)若该协议上海莱士及基立福国际(“双方”)均于2020年12月31日前签署并完成内部决策程序,该协议的生效日为2021年1月1日;(2)若该协议双方于2021年1月1日后签署并完成内部决策程序,该协议的生效日将追溯为2021年1月1日。协议自生效日起全面生效,除非该协议提前终止外,否则只要《战略合作协议》仍然有效和完全有效,该协议就仍然有效和完全有效(“期限”)。2021年产品价格及最低年度数量是以基立福国际原经销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品价格及有效采购的数量确定,预计2021年协议总金额约为约2.83亿美元。以后年度产品价格及年度最低数量(该数量按照各品种总数计算,)应由双方每年以书面形式讨论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