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2 月 23日丨依米康(300249.SZ)公布,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金额及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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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 12 月 23日丨依米康(300249.SZ)公布,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金额及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