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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600098.SH):控股子公司拟投建LNG二期项目 总投资约34.41亿元

2020年12月16日 16时49分

格隆汇 12 月 16日丨广州发展(600098.SH)公布,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规模和利用效率,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南沙电力公司”)拟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园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LNG二期项目”)。

南沙电力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为5.83亿元,主要从事电力产业规划、投资、建设与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集团”)与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珠江电力公司”),以及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22%、28%股权。截至2020年10月30日,南沙电力公司资产总额约2.58亿元,负债总额814.42万元,所有者权益约2.5亿元。

LNG二期项目总投资约34.4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约6.88亿元占比20%,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由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按50%持股比例出资约2.59亿元;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按22%持股比例出资约1.14亿元,其中以项目用地按土地评估值作价出资约1.07亿元,现金出资676.07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LNG二期项目规划建设2×600MW燃气调峰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22年12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3年3月投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机组年利用小时数3,300h、上网电价0.605元/kWh、天然气单价(含税)2.47元/Nm3测算,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85%。

LNG二期项目为广东省和广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对推动广州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循环经济具有积极意义。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和利用效率,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到骨干支撑调峰作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气源,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用气规模,促进公司电力业务和燃气业务协同发展。项目符合国家节能降耗减排的产业政策,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实现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