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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603555.SH):泉州中院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12日 18时17分

格隆汇 12 月 12日丨*ST贵人(603555.SH)公布,20201211日,公司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指定管理人相关的(2020)闽0526号《决定书(2020)闽0526《公告》

其中,《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泉州中院做出的(2020)闽0526决定书》,泉州中院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主要由泉州市、晋江两级政府、中介机构组)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法院(2020)闽0526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泉州中院根据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128日裁定受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于20211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预重整期间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不再申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2021114930分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络会议召开具体事宜管理人另行通知。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执行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在重整期间,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