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2 月 1日丨*ST力帆(601777.SH)公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于2020年11月30日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和力帆股份参股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9家关联公司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润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润益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春如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裕途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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