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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600070.SH):约定于2021年年底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4万元

2020年11月13日 21时38分

格隆汇 11 月 13日丨浙江富润(600070.SH)公布,公司已于20201113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

经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就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12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