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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00331.SH):所持四川信托12.1605%股权解除冻结

2020年11月09日 16时42分

格隆汇 11 月 9日丨宏达股份(600331.SH)公布,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云执12号之八,根据该《执行裁定书》,法院对公司查控的财产已超出公司未履行的标的额,对超出部分股权应予解除冻结。根据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12.1605%股权的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约8.01亿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根据2019年度公司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云执12号之一,公司需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计提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公司现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此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公司持有四川信托12.1605%股权的冻结后,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中仍有10%的股权处于被冻结状态;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