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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002927.SZ):持股5%以上股东长园集团及董事徐成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10月26日 22时33分

格隆汇 10 月 26日丨泰永长征(002927.SZ)公布,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园集团”)的告知函,称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长园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长园集团主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董事徐成斌时任长园集团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在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但未能勤勉尽责,系对违法行为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徐成斌在完善长园集团内控采取了适当措施并在公司向监管部门主动报告中发挥了作用,依法可作为从轻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

1、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对徐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