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0 月 23日丨阿里影业(01060.HK)宣布,自2020年10月23日起,吴乐茗已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并将不再担任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项下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公司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同日宣布,自2020年10月23日起,缪爱善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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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 10 月 23日丨阿里影业(01060.HK)宣布,自2020年10月23日起,吴乐茗已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并将不再担任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项下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公司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同日宣布,自2020年10月23日起,缪爱善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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