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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股份(603023.SH):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转让21.43%股份予丽水久有基金事宜获丽水经开区管委会批复

2020年09月23日 17时34分

格隆汇 9 月 23日丨威帝股份(603023.SH)公布,2020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以下简称“出让方”)的通知,其与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承诺函》及《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合计拟转让公司21.43%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同时出让方陈振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26.0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陈庆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3.4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上述协议尚需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后方可生效。

2020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收购上市公司事宜的批复》(丽经开函〔2020〕37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则同意丽水久有基金与出让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华及其他两位股东陈庆华、刘国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和《承诺函》,收购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合计持有的公司21.43%股份,并自《股份转让协议》所述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股东陈振华、陈庆华承诺无条件且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合计上市公司股份1.65481807亿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44%)所对应的表决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