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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600812.SH):控股股东拟转让10%股份予冀中能源

2020年09月04日 19时19分

格隆汇 9 月 4日丨华北制药(600812.SH)公布,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的通知,2020年9月4日,冀中能源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签署了《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冀中能源集团拟将所持公司约1.6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0%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标的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冀中能源,冀中能源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标的股份。

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应以公司股票在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且不低于该算术平均值。以上述计算方式为基础,并经双方充分协商,拟定标的股份的价格为15.52元/股(含增值税),股份转让价款总计约25.31亿元(含增值税),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公司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即12.195元/股)。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冀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8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60%;冀中能源直接持有公司4.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华药集团仍持有公司2.5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3%。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与华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8.5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据此,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冀中能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国资委。此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