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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事项进行业绩预告 瑞康医药(002589.SZ)及相关人员吃警示函

2020年08月21日 19时53分

格隆汇 8 月 21日丨瑞康医药(002589.SZ)公布,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尹世强、俞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42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尹世强、俞斌:2020年2月21日,你公司发布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称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51.86万元。之前,你公司未对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事项进行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尹世强、俞斌作为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你们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尹世强、俞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