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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000622.SZ):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状态

2020年08月18日 17时46分

格隆汇 8 月 18日丨恒立实业(000622.SZ)公布,2020年8月14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短信,提示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发生冻结/解冻变动。经公司电话问询股东及相关方获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傲盛霞”)的一致行动人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金清华”)因与李建雄的借款合同纠纷,金清华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股份于2020年8月13日被司法划转至李建雄证券账户,上述股权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8月1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据此,李建雄持有公司1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3%;金清华持有公司1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4%。

此次司法划转前,金清华原将其持有的16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无偿地授权傲盛霞的股东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安江合伙”)行使。划转后,金清华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100万股,新安江失去1500万股股份表决权,导致傲盛霞、马伟进通过傲盛霞控制的可行使表决权的公司股份由8635万股变更为7135万股,其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由20.30%变更为16.78%。

此次司法划转后,公司紧急联系相关股东和中介机构,就此次司法划转对我司控制权的影响进行了核实。此次司法划转后,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阳投资”)与傲盛霞。第一大股东华阳投资与第二大股东傲盛霞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傲盛霞与金清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一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人员的选任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