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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000758.SZ):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沈冶机械管理人

2020年08月17日 17时35分

格隆汇 8 月 17日丨中色股份(000758.SZ)公布,2020817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0)辽01061-1号《决定书》。经竞争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李海义为负责人。

公司对沈冶机械进行处置,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沈冶机械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