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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300211.SZ):收到中证监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

2020年06月18日 18时56分

格隆汇 6 月 18日丨亿通科技(300211.SZ)公布,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和俊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1114号),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5月29日举行2020年第2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审核。根据申请文件,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未能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能充分披露定价的公允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决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应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此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