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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600740.SH)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69.88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不超17亿元低风险业务

2020年04月13日 16时53分

格隆汇4月13日丨山西焦化(600740.SH)公布,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临汾市分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88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原已取得的银行贷款数额),该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纸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纸质/电子)、保函、国内信用证、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信托、商票保贴等融资类型;另外,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金融机构中选择几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低风险业务,该低风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纸质/电子)、国内信用证、单位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押品质押、100%保证金质押。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