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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300022.SZ)与中联重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06月13日 20时27分

格隆汇6月13日丨吉峰科技(300022.SZ)公布,公司近日与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有意结合双方优势资源为抢抓国家“乡村振兴”和“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联重机作为甲方,公司作为乙方,合作内容如下:

1、全面开展代理销售合作。甲乙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甲方全线农机产品的代理销售合作:

(1)双方分步骤推进全国各省、市的代理合作。甲方授予经甲乙双方评估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各层级子公司(以下称乙方系子公司)在约定代理区域开展农机产品独家代理销售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各子公司代理区域在甲方与该子公司签订的具体代理销售合同中明确。

(2)双方在合作区域内共同开展重大营销活动策划。甲方向乙方出台专项营销政策:渠道授信、阶段促销、结算、返利等差异化政策。双方共同投入人员督导政策和渠道目标的落实,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

(3)双方在合作区域内共同对渠道进行规范管理。甲方给予乙方系子公司经销授权后,原则上给予3年保护期。

2、新产品和重大项目专项合作。针对乙方运作的重大农业项目或甲方推出的新产品推广,双方开展联合公关并出台重大项目和新产品专项政策,以扩大双方在重大项目和新品市场的影响力。

3、资本协同合作。随着合作加深,条件具备时,双方可以共同出资合办企业,开展高新农具和蔬果类等特色农机的研发、制造和项目投融资合作,具体项目合作模式双方将另行协商。

为保障本战略合作落实,双方建立以下“总对总”合作机制:

乙方与甲方联合成立“中联品牌事业总部”,作为总对总机制的日常运行管理小组,负责双方重大商务政策、市场规划、营销策划、售后服务管理以及历史问题5大方面的“互通互商互动”工作,共同提高吉峰系渠道的中联重机市场销售规模、执行力和渠道管理水平。

此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充分发挥双方在农机产业链中的协同性,利用强强合作的综合优势,扩大公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