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耳电力昨日盘后公告称,采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后,公司已决定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某些应收贸易账款、客户贷款及应收保留金作出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减值亏损,其中大约有人民币4.03亿元的减值亏损已于2018年6月30日止首6个月确认。
故此,连同公告所载的其他因素,集团预期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2017年同期相比录得重大亏损。于2018年,业务环境出现不可预期的变动。公司基于变现该等应收款项的时间未确定及若干应收款项的收回进度亦逊于预期,所以决定增加减值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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