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获悉,据上交所网站1月17日消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证券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资格。
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资格的公告
上证公告〔2019〕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证券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