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14日丨继第二支箭、金融16条后,地产行业再迎第三项重磅政策。银保监会、住建部和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通知》明确,保函仅可用于置换依法合规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额度内资金,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在资金使用方面,房地产企业要按规定使用保函置换的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不得用于购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资、偿还股东借款等。
此外,《通知》对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提出明确条件限制,评级低或资产规模小的银行不得开展业务,不得给有关联的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等,同时明确商业银行要通过保证金、房地产企业反担保以及其他增信措施,防范保函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