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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

格隆汇12月15日丨市场监管总局就《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生产年份酒的企业应建立年份酒质量安全标准,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各种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企业应建立原辅料管理制度,保证采购使用的原辅料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执行的产品标准规定,不得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调色调香调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