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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重拳打击白酒生产六类违法行为 严禁“蹭品牌”

格隆汇11月25日丨四川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和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白酒生产秩序的通告》,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备案)生产白酒、未按标准组织生产、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仿冒混淆六类违法行为。其中,严禁擅自使用泸州老窖、郎酒等酒类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