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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拟降交易审批门槛 新股分拆上市锁定期缩至一年

格隆汇9月22日|据财新,香港交易所继续推进上市机制改革,并展开为期10周的公众咨询。咨询文件中披露,本次改革涉及多项上市公司交易及分拆业务上市的简化安排。继上一阶段上市机制改革瞄准新股,本轮第二阶段的上市机制改革聚焦发行人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规定,涵盖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及分拆上市三大范畴。新规旨在使香港上市发行人日后进行重大收购、出售及分拆子公司上市,变得更加灵活快捷。根据现行港股《上市规则》,上市发行人进行的交易须按资产、盈利、收益、代价等百分比率划入不同类别:规模测试达到5%但低于25%的交易属“须予披露的交易”,只需刊发公告;达到25%但低于75%(出售事项)或100%(收购事项)的属“主要交易”,须刊发通函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规模更大的交易则归入“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及“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两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