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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前沿技术更快走进病房 这三种创新可申请价格预立项
格隆汇9月16日|国家医保局15日印发《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明确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以往,新技术、新器械、新耗材都是在通过卫生健康部门或药监部门审批后,才启动价格立项流程。而通过探索预立项制度,价格支持的关键节点被前移至研发及临床研究阶段。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 董朝晖:预立项制度,聚焦三种情况的创新。临床价值大,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满足临床重大需求,有效解决关键领域诊疗难题,提升诊疗效率和精度的新设备。填补诊疗空白,以患者获益为主,改变手术方案的新耗材。通知同时明确,普通迭代升级设备、常规试剂、可直接按耗材药品收费的产品,不在预立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