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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地方附加税实行11%-13%的幅度税率

格隆汇8月2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地方附加税实行11%-13%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情况,在11%-13%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附加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等规定,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便于主税与附税协同征管。